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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山男16年前判死缓 浙江高院今立案复查

来源: 本站搜集 发布时间:2015-11-22 10:12:26 点击:

原标题:萧山男16年前判死缓 浙江高院今立案复查

据电 浙江萧山籍男子陈建阳等4人曾因抢劫、盗窃案于1997年被判死缓,结果公安机关2012年在侦办其他案件过程中发现原案可能存在问题,浙江省高院于2013年1月4日对此案进行重新立案复查,并表示将“有错必纠”。

浙江省高院1月19日晚发布的消息说,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,在萧山分别发生抢劫出租车司机并致出租车司机死亡的事件。经公安机关侦查,认定是萧山籍陈建阳、田伟冬、王建平、朱又平、田孝平所为。陈建阳、田伟冬还于1995年9月2日盗窃价值1600余元的财物。

1997年12月29日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陈建阳、田伟冬、王建平三人死刑、缓期二年执行,核准朱又平死刑、缓期二年执行。

目前,已调查核实有关证据,提审陈建阳等人,将严格按照新修订刑事诉讼法有关审判监督的规定认真复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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